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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被评为2005年度全省公积金管理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信息来源: 杭州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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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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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住房资金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省财政厅和省公积金监管办组织开展了全省2005年度住房资金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结合各地自评考核和对部分单位审计结果的抽查,评选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单位。我市中心本级、临安、桐庐、萧山和淳安分中心被评为考核优秀单位,余杭、建德和富阳分中心被评为考核合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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