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中心资讯
中心简化业务流程部分事项办理取消证明材料

信息来源: 杭州公积金中心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17-11-20字号:[ ]


  为积极响应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中心以客户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为着力点,对公积金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租赁提取、还贷按月转账、公租房按月转账等业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加强内外协调配合,实现与房管、民政部门数据联网共享,自11月15日起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转让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办事材料。凡是职工购买我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地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二手房,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可免纸质购房合同,凡是职工申请我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也可免纸质租赁合同。同时,在我市主城区,职工只需提供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号也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下一步中心将加快政务数据联网共享,实现公积金无纸化服务、网上在线办结,让办事群众更多地享受“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红利。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