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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首次通过法院强制扣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

信息来源: 杭州公积金中心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17-09-07字号:[ ]


  近日,经向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心成功扣回方某骗提的住房公积金金额14129.49元。
  2015年9月23日,方某至我中心服务网点利用虚假户籍材料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金14129.49元。事后,业务审核人员发现该职工提取资料存在造假,遂移交政策法规处立案,后经调查取证,依法向方某送达了《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2017年7月5日,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9月4日,成功扣回骗提住房公积金14129.49元。
  本起案件为中心首件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扣回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今年以来,为有效制止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中心已对5件骗提案件,制发了《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件案件上城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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